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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罐头”还是“熟肉制品”? 冠云牛肉疑用障眼法

发布时间:2024-04-20 00:14:55 来源:贝博官方对接 作者:贝博狼堡亚太官方合作

  记者在北京、物美、沃尔玛等超市的熟肉制品查看发现,多家超市当前在售的其他品牌的熟肉制品中,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类别均标明为0401,而平遥牛肉集团生产的冠云牌产品也在超市的熟肉制品架上销售,这些袋装产品并没有标明“罐头”字样。

  记者也发现,超市中在售的熟肉制品的保质期普遍偏短,少则一周,多则90天,但罐头的保质期普遍可达12-18个月之久。

  本月10日,记者联系到了平遥牛肉集团法律处的一位负责人赵先生,赵先生承认,市场上在售的平遥牛肉集团生产的冠云牌卤牛肉、香卤驴肉、熏兔肉、熏猪蹄等产品确实是属于“肉罐头”,而非“肉制品”类别。但对于这些“袋装”的“肉罐头”为何摆放在超市的“熟肉制品”类别货柜售卖,赵先生则笑而不语。

  可是在李敏看来,平遥牛肉集团的这一行为涉嫌“故意隐瞒食品的真实属性”,侵犯了她的知情权。“酱卤肉与肉罐头的制作工艺、储存条件、运输条件肯定是不一样的。酱卤肉保质期短,但是口感鲜嫩,营养价值也高些;然而肉罐头经过高温杀菌后,口感就不如酱卤肉了,且营养成分也遭到破坏。”李敏说。

  按照国家强制性的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3.4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3.5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4.1.2.1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对此,赵先生坚称,冠云牌的卤牛肉、香卤驴肉、熏兔肉、熏猪蹄等多个系列的产品并未违规,因为,厂家并没有把“牛肉”当“猪肉”卖或者把“猪肉”当“牛肉”卖。赵先生认为,“罐头”或“熟肉制品”只是作为食品的加工制作方式,国家标准在这一点上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即便外包装商不标明“罐头”的字样,也不属于违规,更不存在“误导”消费者的问题。

  赵先生随后通过微信向记者发来一份《山西省平遥牛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举报我公司违规使用“QS”的情况说明》的公函,该说明中,平遥牛肉集团方面称“没有违规冒用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在产品上虚假延长肉制品保质期;食品标签没有违规。”该说明末附有由山西省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示,认为“情况属实,”“请分局根据实际境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对此,北京汉威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康建民认为,“肉罐头”本身也是熟肉制品,就事实本身看,厂家并不存在误导消费者的问题,只是,很多消费者习惯上认为罐头就是玻璃装或者马口铁罐装,对袋装罐头的认识较浅。其实“在袋装食品上注明罐头字样是没有必要的,比如,市场上卖的果汁果酱等罐头,即便不标明罐头消费者也清楚知道它的属性。”康建民说。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则指出,肉罐头与酱卤肉制品的加工工艺以及执行的国家标准各不相同。酱卤肉执行的卫生标准是《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26-2005),微生物指标需检测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和致病菌;而肉罐头执行的卫生标准应是《肉类罐头卫生标准》(GB 13100-2005),其微生物指标必需满足商业无菌要求。一些企业的产品是罐头工艺,但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如果将产品的微生物指标制定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和致病菌,以致从检验项目上误将产品归入酱卤肉申证单元,这一点上就不合理了。所以,亟需企业公开其企业标准或者国家执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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