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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食药监局发布对呼伦贝尔市、兴安盟、满洲里市2

发布时间:2024-05-12 04:25:06 来源:来源:贝博官方对接 作者:贝博狼堡亚太官方合作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26日,内蒙古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对呼伦贝尔市、兴安盟、满洲里市2017年度下半年食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食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内食药监食生函〔2017〕431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1月8日至21日,对呼伦贝尔市、兴安盟、满洲里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现将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监管工作建议反馈如下:

  (一)厂区环境的问题。个别企业非水冲式厕所距离生产车间不足10米,个别企业厂区裸露的煤堆与生产车间及露天存放的酒罐较近。应考虑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最低水平的要求。

  (二)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部分企业设备布局不便于工作人员操作;部分企业车间上方顶棚有涂料层脱落、车间地面破损,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的要求;部分企业厂区与生活区未分隔(生产车间内设办公区);个别企业检验室与生产区未分隔;个别企业生制车间与熟制车间有门直接相通;个别企业物流口与地面接触的物料进口通过未封闭的排水沟上方传递物料;部分企业车间上方顶棚有涂料层脱落、车间地面破损;个别企业小麦粉包装车间与麸皮车间用帆布棉帘隔离;个别企业烘干车间挂面上方的蒸汽管道无防水滴掉落的装置和措施。

  (三)设施与设备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未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存在交叉污染的问题;企业原材料、成品未贮存未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企业冷藏库温度不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贮存温度要求;企业熟制车间排风口无防护设施,车间内有苍蝇;企业清洗用水、生产用水管路系统未明确标识;企业存在室内排水的流向由清洁程度要求低的区域向清洁程度要求高的区域;企业清洗车间无排水设施,地面有结冰;个别企业生产车间无废弃物存放设施、无标识;企车间入口室无洗手及工衣消毒设施、无工作服消毒设施;企车间无空气过滤净化处理设施。

  (四)产品检验方面存在的问题。化验室未见化验设备,化验室已改用成品库;未按实际销售的产品品种检验和留样;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缺少部分出厂检验必备设备;试制产品检验报告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出厂检验项目未按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新标准实施未按新标准开展出厂检验项目。

  (五)行政许可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存在为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发证状态,改变生产工艺未提出变更申请问题。鄂温克旗阿力腾天然食品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9月烘焙间安装多功能酥饼成型机、月饼成型机,2017年清洗间安装油炸设施未申请生产许可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应提出变更申请的要求;个别企业生产许可申请材料设备布局图中有杀菌锅,现场无该设备。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关于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应提出变更申请的要求;个别企业室、原料冷库、配料间、包装间、成品库布局及流程与申请书不一致,未提出变更申请。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关于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应提出变更申请的要求。

  (六)人员管理方面的问题。未对职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个别操作人员无健康证体检证明;未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的要求。

  (七)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个别企业关键控制点记录、半成品交付记录;进货查验记录缺少原辅料规格及供货者地址和联系方式;无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购进的原辅材料未索证索票;无食品相关产品资质证明;无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无消毒剂的资质证明文件;无产品配方、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文件。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小麦粉包装车间与麸皮车间用帆布棉帘隔离。不符合GB14881中4.2.3.1条款关于墙面、隔断应使用无毒、无味的防渗透材料建造的要求;成品库中小麦粉与麸皮未分隔存放,不符合GB14881中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的要求;成品库中的小麦粉未离墙离地存放,不符合GB14881中5.1.8.4条款关于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无废弃物存放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4条款关于应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的要求。

  3.人员管理方面的要求:该企业未制定职工培训计划,未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及卫生培训,不符合GB14881中12.3条款关于应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的要求。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蒸煮车间有一个门与车间外面相通,包材经粉碎车间进入包材消毒间,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应根据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

  2.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该企业进货查验记录缺少原辅料规格及供货者地址和联系方式,不符合GB1481中14.1.1.1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原料供货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的要求。

  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原料冷库内原料与其他非生产用物品混放,不符合GB14881中5.1.8.5条款关于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明确标识,并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的要求。

  生产场所方面问题:该企业分割内包装间有门与屠宰间、外包装间(外包装间与车间外相通)直接相通未有效分隔,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冷藏库(102库)温度表显示-13.9℃,冷藏库(103库)温度表显示-14.1℃,冷藏库(105库)温度表显示-14.7℃,不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贮存温度要求和GB14881中5.1.9.2条款关于根据生产需要,可设置控制室温的设施的要求。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与地面接触的物料进口通过未封闭的排水沟上方传递物料,不符合GB14881中 4.1.1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熟制车间排水流向包装车间,不符合GB14881中5.1.2.4条款关于室内排水的流向应由清洁程度要求高的区域流向清洁程度要求低的区域,且应有防止逆流的设计的要求。

  3.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无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要求。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熟制车间排风口无防护设施,车间内有苍蝇,不符合GB14881中5.1.6.2条款关于进、排气口应装有防止虫害侵入的网罩等设施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车间入口室无工作服消毒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5.4条款关于个人卫生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的要求。

  3.产品检验方面的问题:该企业2017年9月14日生产的风干牛肉标签上标注的执行标准为DB15/432-2006(该标准已作废);出厂检验微生物指标未按食品安全标准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五十二条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的要求。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生制车间与熟制车间有门直接相通,内包装车间与成品库有门相通,半成品冷却间与成品库共用一个车间,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应根据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清洗剂氢氧化钠与食品原料淀粉及食品添加剂变性淀粉在同一库房同一区域存放并无标识,不符合GB14881中5.1.8.5条款关于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与原料、成品、半成品、包装材料分隔放置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清洗用水、生产用水管路系统未明确标识,不符合GB14881中5.1.1.3条款关于食品加工用水其他不与食品接触用水各管路系统应明确标识以便区分的要求。

  3.产品检验方面的问题:该企业2017年10月后企业自行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执行SB/T10279-2008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要求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五十二条中应当按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的要求.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冷库内原料、半成品、成品与生产无关的物品混放,且未标识,不符合GB14881中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2.人员管理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未对职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符合GB14881中12.1条款关于应建立食品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制度,对食品加工人员以及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要求。

  3.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关键控制点记录无2017年6月15日的灭菌记录,无半成品交付记录,不符合GB14881中8.1.1条款关于在关键环节所在区域,应配备相关的文件以落实控制措施的要求。

  4.产品检验方面的问题:该企业2017年11月5日风干牛肉标签印制DB15/432-2006标准(该标准已作废);企业产品检验执行DB15/432-2006标准,未按食品安全标准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五十二条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的要求。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灌装间设备布局不便于工作人员操作,不符合GB14881中4.1.5条款关于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便于设备安置、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的要求;车间地面破损,不符合GB14881中4.2.5.2条款关于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的要求;厂区裸露的煤堆与生产车间及露天存放的酒罐较近,不符合GB14881中3.2.1条款关于应考虑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最低水平的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的问题:该企业水管路、酒管路系统未标识,不符合GB14881中5.1.1.3条款关于食品加工用水与其他不与食品接触的用水应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避免交叉污染,各管路系统应明确标识以便区分的要求;灌装车间入口室无工衣消毒设施,不符合GB14881中5.1.5.4条款关于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的要求。

  3.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该企业购进的高粱、小麦、大曲未索证索票,不符合GB14881中7.2.1条款关于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1.生产场所方面的问题:该企业内包装车间与包材库及成型烘烤车间有门直接相通,成品库与内包装车间有门直接相通,和面操作间东南角有门与包材库相通,不符合GB148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原料库设有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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